市公安局出臺六項新措施落實"服務月"工作
從市開放辦獲悉:為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提高服務效率,改進行政審批工作,市公安局借鑒國內先進地區經驗做法,對本部門的審批事項進行細致梳理,認真查找辦事流程、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并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制定出臺了六項具體新措施,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提高服務效率,受到了社會各界好評。
一、建立方便企業辦理機動車車務手續的相關措施。
1、是實行辦理車務手續預約服務制度。需要集中辦理機動車、駕駛人車務手續的企業可通過電話預約和上門預約的方式向所屬車管所提出辦理申請,由車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上門服務或在車務手續辦證大廳開辟專門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2、是在各車管所指派專人負責全程引導外地企業辦理車輛異地委托檢驗等相關手續。
3、是縮短企業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和企業所屬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時限。對能夠出具合法、有效機動車注冊登記憑證的企業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的,車管部門的辦理時限由原來5個工作日縮短至2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企業職工申領機動車駕駛證且考試合格的,車管部門核發機動車駕駛證的時限由原來5個工作日縮短至2個工作日內辦結。
二、縮短建筑消防審批時限。
在建筑消防審批上,消防部門將公安部規定的“一般工程10個工作日”、“國家、省級重點建筑工程以及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20個工作日”、“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30個工作日”的審批時限,全部壓縮至6個工作日內完成,進一步提高消防審批效率。
三、改進新建改建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許可審批工作。
1、是將原來每周評審3至4家新建、改建金融機構增加至每周評審10至15家。
2、是保證每周召開一次評審會,完成對本周內受理的審批事項的評審工作,并為評審事項較多的金融企業提供上門評審服務。
3、是將該事項的行政審批時限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壓縮至17個工作日內完成。
4、是在互聯網上公布審批要件、時限等,并將相關審批規定印發金融企業,方便企業辦理審批手續。
四、簡化藍印戶口受理審批環節。
將原來由市局戶政部門為批準藍印戶口人員發放《藍印戶口簿》、《登記藍印戶口通知書》、《城市建設費繳款書》,改為由分局戶政部門直接發放,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方便群眾。
五、在安防工程行政審批上實行審批事項網上公開制度和行政許可審批不予受理告知制度。
市局在天津安防網上公布《安防企業備案登記證》、《安防產品生產登記批準書》以及技防系統開工審核、竣工審驗的行政審批指南和申報表格等內容,方便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同時,對未通過審批的項目,制作行政審批不予受理通知書,注明審批批駁原因及需補報的相關材料,并將該通知書在天津安防網公示,以便企業補充材料,盡快完成審批。
六、推出服務出租汽車行業七項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