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于2004年1月1日零時正式實施,為內地與港澳的經貿交流拓展新的合作領域提供了更大的空間,提高了合作層次。個人游、人民幣業務、貨物零關稅、服務貿易擴大開放、專業人員進入內地等諸多措施的落實,帶動了港澳酒店、零售、餐飲、運輸等相關行業的景氣回升以及房地產市場的反彈,困擾香港多年的通縮已逐步消失,對香港的經濟復蘇和發展起到了立竿見影的作用。
10月27日、29日,內地與香港、澳門分別簽署了《〈安排〉擴大開放的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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